水手职责:
1,水手长在大副领导下,组织领导木匠和水手进行工作。
2, 负责编制水手航行、停泊及了头轮值班表,经大副批准后贯彻执行。必要时,参加了头和操舵。
3 ,按航次维修保养工作计划及大副指示安排水手工作。开工前备妥工具和用料,布置妥任务并落实安全措施;加强现场检查,对高空、舷外其他复杂危险的作业,必须亲自在现场督促和指导。
4, 做好系缆、装卸等设备的养护维修,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。指导水手进行油漆、帆缆、高空、舷外、起重、操舵及其它船艺工作。
5, 教育水手遵守劳动纪律、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;关心他们的思想、工作、学习和生活;对新上船的水手进行安全教育,指导他们熟悉船上特点、注意事项、应变部署及其各种器材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。
6, 组织水手进行救生、消防、堵漏、操艇和驶帆练习;负责管理和养护堵漏器材并保持完整、良好和取用便利;发生海事时,在船长、大副指挥下,带领水手积极抢救。
7, 管理甲板部物料属具(由驾驶员专管的除外)、绑扎器材和劳保用品,做好请领、验收、发放、清点等工作,注意节约使用,防止损坏变质;经常保持物料间整洁;经常整理养护各种工具、索具、装卸照明灯具、绳梯和引水梯等,使保持良好状态。
8, 到港前按大副指示做好首尾缆,系锚链和装卸等准备工作。
9, 进出港口、靠离移泊时,按大副指示率领水手收放舷梯、安全网、及档水板、系缆解缆、装收防鼠档等;一般情况下在船尾协助二副工作。
10, 装货前根据大副的指示,带领水手清舱或洗舱,整理搬运垫舱物料,做好货舱铺垫;协助木匠清洁污水沟(井),修理护肋板和舱底板。装货完毕后,按大副指示做好货物绑扎工作。
11 ,装卸货时,应检查吊杆、索具是否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,舱盖布、板、舱口梁及其保险装置是否放置妥当;应注意防止属具受损和保持甲板整洁、通路安全。
12, 应熟练对重吊杆的安全正确使用,在大副监督指导下指挥重吊杆的收放和转换操作;必要时按大副指示指挥水手自行装卸重大件货物。
13, 做好开航准备工作:
14 ,检查所装货物的稳固情况,必要时组织人员加固,随后封舱落吊杆;
15, 系固甲板部所管的可移动物件,尤其是放置在甲板上的物件;
16, 检查水手是否全部到船;
17, 组织检查本部门所辖区域,防止偷渡和违禁品上船;
18, 出港后收放整理系缆,必要时存入库房;巡视检查全船甲板,使其符合出海时的安全要求;
19 ,经大副同意,在适当地区清除垃圾、污物、废料等。
20,做好室外环境卫生;做好防冻工作,指派水手包扎外露水管和水箱,放净蒸汽管及水管内的残水。
21,做好甲板机械的外部清洁保养;负责整理、检查和保管甲板部使用的各种可移动灯具,做好这些灯具和甲板上的电源插座的防水防潮工作。
22 ,负责操纵手测深或机械测深和吊放运河探照灯及带缆艇。大风浪来临前,检查落实防抗风浪的各项有关安全措施。
23, 修船时,按大副指示做好自修、监修以及防火、防爆、防偷、防工伤等安全工作。
24, 在未派专职木匠的船上,负责指派一水轮流担负木匠之责。
25 ,调动工作或离任时,应将所管理的工作和物品向接任人员交接清楚,并有关规定办理好交接手续后,方可离任。
26 ,在船舶进航和在港期间(包括锚泊期间和靠泊期间),每天早晚按时升降船旗国国旗和港口国国旗。